【工作内容】
全面负责皮肤美容科的学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与实施,引领学科发展方向,提升学科区域影响力与品牌价值。
【任职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背景。
2、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10年以上三级医院皮肤科临床工作经验,具备知名医院工作背景或学科带头人经历者优先。
4、精通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重症的诊治,熟练掌握皮肤美容相关诊疗技术及激光、注射等操作。
5、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
6、拥有省级及以上学术委员会任职经历,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7、具备优秀的科室管理能力、团队建设能力和跨部门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富有创新和开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