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1、作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带头人,全面负责本学科的医、教、研及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学科中长期发展规划,引领学科发展方向。
2、承担呼吸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危重症的临床诊疗工作,主导并推动多学科协作(MDT)诊疗模式,提升疑难重症诊治水平。
3、负责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确保医疗活动规范、安全、高效,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4、积极开展并引进呼吸与危重症医学领域新技术、新疗法,强化学科特色与品牌建设。
5、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工作,负责科室人才梯队建设与青年医师培养。
6、主持或指导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如国自然、省自然),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如SCI论文),提升学科科研影响力。
7、负责学科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定期组织学术研讨,提升学科在区域内的学术地位与影响力。
【任职要求】
1、具有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呼吸病学或相关专业背景。
2、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正高级职称待遇。
3、具有10-15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或呼吸内科临床工作经验,知名医院工作背景者优先。
4、具备扎实的呼吸内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疑难危重症诊疗技术。
5、具有突出的学科管理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能有效带领学科发展。
6、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7、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沟通协调能力和学术影响力,有省级及以上学术团体任职经历者优先。
福利待遇:
1、按规定享受自治区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提供安家费60万-250万。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200万。
4、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正高级职称待遇,中青年博士人才可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
5、可按职工价格购买校区建房资格,并享受过渡性住房或房屋租赁补贴。
6、享受五险二金、带薪年休假、法定假日等各类休假福利。
7、医院承担来院考察交流期间的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
8、提供科研用房和实验平台,条件优秀的可配备独立实验室及科研助手。
9、提供1v1专项进修学习培训方案,并可进入博士后工作站参与研究,享受相应博士后待遇。
10、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入学、落户等事宜。
11、享受家属体检福利。
12、定期开展学术研讨、人才沙龙,提供院领导一对一服务交流及个人专题报道等。
13、提供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各类人才项目评选推送,认定后享受相应优待政策。
14、符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学科、学术带头人、骨干评选条件者,享受相应津贴补贴及教师待遇。
15、对于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有突出业绩或临床技术、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属于紧缺或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急需人才,可在引进费、科研启动经费上适当加大引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