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两项,享受相关待遇和资源配置:1.近 5 年获得省部级或等同于该层次及以上的人才称号;2.近 5 年以第一完成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 项;3.近 5 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奖项;4.近 5 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 SCI 收录单篇影响因子 8 分以上中科院 1 区 1 篇,或单篇影响因子 5 分以上中科院 1 区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