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等
硕士研究生以上,高级职称
人才政策:
高层次人才
第一层次(领军人才)入选条件:学科建设的领军人物,具有博士学历、正高级职称,荣获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等同层次国家级人才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奖等国家级奖励,或主持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科研课题,在本学科顶级学术期刊发表系列高水平成果,学术造诣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人才待遇:人才引进津贴总额150-20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100万;院内认定对应层次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绩效;住房补贴1500元/月,发放三年等按医院相关政策享受配套保障待遇。
第二层次(专家学者)入选条件:本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高级职称,在省部级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及影响力。荣获八桂学者、自治区特聘专家等同层次人才荣誉称号,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奖,取得“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博士学位,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面上项目,在本学科核心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等。
人才待遇:人才引进津贴总额80-10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金50万元;院内认定对应层次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绩效;住房补贴1500元/月,发放三年等按医院相关政策享受配套保障待遇。
第三层次(学科带头人)入选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具备学科带头人的资历条件,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在区内或市内处于领先地位,能带领团队建设重点学科。
人才待遇:人才引进津贴总额30-6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金20万元;院内认定对应层次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绩效;住房补贴1500元/月,发放三年;按政策办理入编,协调安排配偶工作,协助小孩就近入学;医院承担面试考核往返的交通费及来院期间的住宿费。
第四层次(全日制博士)入选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人才待遇:人才引进津贴总额40-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金10万元;院内认定对应层次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绩效;全日制博士享受住房补贴1500元/月,发放三年;按政策办理入编;医院承担面试考核往返的交通费及来院期间的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