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医学或医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2、五年以上大、中型医院中、高层管理经验,具有民营医院院长工作经验或具有三甲医院管理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3、熟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属于国家有关卫生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规章制度,以及医院制定的岗位职责和有关制度等;
4、熟悉国家重大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具有丰富的医学、社会学行政管理知识,了解和掌握当代医学科技和医院管理的最新动态,并能够创造性的应用于医院管理实践;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经营策划、文字撰写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协调公关能力。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能有效的协调医院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
6、有能力贯彻执行董事会各项指令,并具有工作规划能力,工作综合协调能力,监督检查督办能力;
7、 有能力指挥和组织重大活动并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