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高学历人才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
2. 主持或参与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排名前四);发表过相关国家级论文;
3.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
4.身体健康。
待遇:
(1)医院提供住房补贴30-50万元,一次性支付;
(2) 享受国家规定工资待遇;
(3)医院提供科研经费20-50万元,专账专用;有创新研究项目者,可以根据科研任务商定,并签署科研考核指标;
(4)享受医院提供的人才周转房一套,免费使用2年。
有意向者,也可直接联系宋主任 0791-8521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