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邢台市第一医院发布时间:2023-08-04
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护理岗位须取得护士资格证;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各类证书、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6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
2.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岗位条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30至8月11日17:30
时间段: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邢台市襄都区顺德路376号办公楼三楼305房间)
2.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报名者须携带《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与学位证、医师执业证和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和资格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报名008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现从事工作证明。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相关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签字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后,后续工作通知将在医院官网发布,请报考者关注医院官网并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咨询电话:0319-3133508
邢台医专第一附属医院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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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邢台市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