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静配中心药师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发布时间:2023-08-04

因医院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静配中心药师12人,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具体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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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处222房间。(医院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139号)。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请携带《报名表》(附件1)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及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选。如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由全体面试评委投票表决,得票数多者进入体检阶段。

2.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

3.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 根据招聘岗位空缺人数,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工作。

三、相关待遇

按月领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具体待遇面议,入职后办理五险参保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应聘者未按医院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咨询电话:0311-8860369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

五、附件请登录我院官网下载中心查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zW_UlPhXe9IUsUgfa43wQ?pwd=4567 
          提取码:4567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2023年8月4日


附件下载: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静配中心药师招聘公告(1).docx

文章来源: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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