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建院于1946年,当时是渤海军区的一个小诊所,历经7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功能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急诊服务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辐射陵城及周边70余万人口。
医院总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占地面积5.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587张,实际开放床位800张,固定资产总值4.61亿元。现有职工1100余人。共有科室82个,其中临床医技60个,行管后勤科室22个。2022年门诊量40万余人次,住院人次 3万人次,年大中手术量 6千余台次。儿科、肾内科、临床护理、临床检验、骨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中医科9个市级重点专科。医院拥有1.5T光纤磁共振、256层螺旋CT、128层螺旋CT,大型DSA 、钼靶、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高端彩超、胃肠镜、腹腔镜、钬激光等中大型设备共计200余台套,设备总资产达2亿元。
是国家基层医院慢性病管理试点单位、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技术协作医院、哈特瑞姆心脏中心陵城基地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技术协作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医联体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血管病远程会诊中心、德州市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立国家中医经络微创技术脑中风后遗症教学培训基地,成立“石学敏院士传承工作室”。
2018年,医院建立起了涵盖9家乡镇卫生院、辐射全区30万人口的紧密型医共体,落实党建、资产、人事、财务、业务、药械、信息、文化、医保“十统一”管理。2019年8月19日,陵城区被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确定为德州市唯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区。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全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服务质量满意单位等荣誉称号。
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报请区卫健局同意,我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所应聘岗位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5.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6.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7.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德州市陵城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1.报名时间:此次招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下午17:00。2.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并将报名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zsdsrmyy@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内科1+王**+内科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纸质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3年8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2)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期提供;(3)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原件)。3.资格审查: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三)笔试、面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硕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其余岗位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四)考察体检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2.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3.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5.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为我院正式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根据《德州市人才引进黄金40条》、《陵城区人才引进黄金17条》规定:1、博士、硕士、学士本科毕业生参加工作后单位提供单身宿舍。博士、硕士、本科见习期结束后,每月享受生活补助(博士1500元、硕士1000元、学士800元,补贴时限最高为三年)。2、博士、硕士、学士毕业生四证合一者,参加工作分别享受安家费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发放方式见习期结束后,每年度考核合格分别发放5万元、3万元、2万元,连续发放10年。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中兴路245号 邮编:253500
附件下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