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金华市第二医院发布时间:2023-04-06
金华市第二医院建院于1958年,是浙江省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以精神科、心理科、老年科为专科特色。
精神科是金华市重点学科。主要担负全市及周边地区精神疾病的医疗、康复、预防、教学、科研及司法鉴定等任务。整体实力雄厚,具有解决精神科急、重、难病例的能力。是金华市精神卫生中心、金华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浙江省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浙江省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单位、浙大医学院精神专科联盟单位。
心理科是浙江师范大学心理临床科研和教学基地。内设金华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主要开展抑郁症、神经症、婚姻家庭问题、性心理问题、学生学习问题、儿童心理障碍等方面的诊治,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金华市睡眠医学中心是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睡眠医学专科联盟单位。
老年科又名金华市老年保健护理院,创办于2001年,是金华市首家集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老年专业服务机构。是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浙江省省级养医结合示范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老年医学专科联盟单位。
金华市睡眠医学中心是浙江大学医学院精神卫生中心睡眠医学专科联盟单位。是金华市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睡眠障碍诊疗中心。设有睡眠障碍专科门诊、病房、多导睡眠监测室、物理治疗室等。
康复中心成立于2002年。中心开展专业系统的康复治疗,如康复评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认知治疗、针灸、推拿等。康复治疗师大多师从北京、广州、上海等国内权威治疗师,并得到香港康复会WHO康复协作中心项目总监贝维斯女士的长期指导。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2.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3.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金华市第二医院组织,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第二医院党建办(浙江省金华市方岩街158号九号楼二楼)(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2)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jhsdeyy@126.com(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报名所须材料:
(1)金华市第二医院招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就业表、成绩单及三方协议书;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8)能证明个人学识能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免冠1寸彩照。
4、资格审查和筛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1.临床医师(2)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进入考试,采用实践技能考核形式;其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考试采用实践技能考核+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2.临床医师(2)岗位以实践技能考核成绩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践技能考核*50%+面试*50%,实践技能考核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低于60分者,临床医师(2)岗位实践技能考核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考试成绩可在金华市第二医院网站上查询。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实践技能考核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费用由参加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2ndhospital.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第二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第二医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2023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规定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证、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
联系电话:0579-82271737,联系人:吴老师、芦老师
监督电话:0579-82271399。
金华市第二医院
2023年4月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金华市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