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玉环市中医院发布时间:2023-04-06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持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医疗卫生事业振兴计划。根据《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09〕68号)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二、招聘计划
三、报考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对口;
3.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5.玉环市卫健系统内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原玉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人员辞职后3年内不得参加考试;通过玉环市卫生健康部门招聘体检后,进入考察阶段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玉环市定向培养卫技人才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6.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18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1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将进行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在4月21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5月13日10: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
按计划表中的比例开考。考试时间为5月13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为《医学(中医)基础知识》和各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和《医学(中医)基础知识》单科成绩合格分为50分,分别以70%和30%计入笔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
(五)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市卫生健康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的指导和监督。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名表》1份,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历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考察。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视作放弃,不再替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环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年限、户籍落户、学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底,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底。
2.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早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玉环市卫生健康局网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4.国外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浙江省外高、中级职称证书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公布文件,按调入人员技术资格审定管理权限初审后确认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要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护理专业受聘人员1周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一律予以解聘;除护理专业外的受聘人员,市级医疗单位3周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初级职称的,一律予以解聘。
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变更户籍服务处所或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等相关信息。
6.聘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服务年限要6年及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才允许调动。
7.考试违纪人员按最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8.本次招聘的玉环市中医院实行报备员额制。
9.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并5年内不得录用。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7255321
联系人:黄老师
监督电话:0576-87210051、0576-8722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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