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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2-07 10:05:51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和《北京考区关于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朝阳区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通过现场审核,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用于考区复审(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

电子版材料提交:请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按照《考生操作指南》(附件1)步骤,上传相关报名电子版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上传资料有问题,请按要求重新准备并上传资料。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2月27日至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2:00-15:30

审核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医学会(朝阳区通惠家园惠生园19号楼)一层鉴定大厅


三、审核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

2.学历证(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提交传统医学师承证或确有专长证。助理升执业的考生需提交取得助理证的全日制学历。本科学历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学历证明材料,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生证,在校研究生或2023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须提交学生证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

6.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试用期时间至少到2023年1月)。

7.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除试用机构为军队医疗机构)。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有变更信息的提交变更信息页。

8.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9.所有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均须出具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10.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0.1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

10.2台港澳居民及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表。

10.3《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见附件)。

10.4助理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10.5“西学中”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报考规定的西医学习中医人员。

10.6以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

10.7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没有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研究生院或院校主管部门统一开具的本科学历证明及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提交,并非所有材料都需要。


四、其他说明的事项

1.凡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必须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医学综合考试缴费后,方可在北京考区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2.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提交与报名系统一致的2寸白底纸质版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交至审核点。

3.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方可报考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

4.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第七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第八条,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5.请考生如实填写个人联系方式,考点会通过信息等方式进行反馈,如果上传资料有问题,请考生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料;如果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均无问题,考点审核通过后,将进行考区复审。

6.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成绩查询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http://www.nmec.org.cn/)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


五、收费方式:

现场审核通过后,请于规定期内在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技能考试通过后还需要二次网上缴费)。

咨询电话:65561028、65560276

附件:1.考生操作指南

2.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传说明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公告附件

attachment2.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传说明.doc
attachment1.考生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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