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0-09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补招)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1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如下:
专业 | 学历 | 数量 | 岗位 | 户籍 | 其他要求 |
医学影像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1 | 放射科 | 不限 | 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技师资格 |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宁市马桥街道国榷路85号)行政楼3楼316室。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三)年龄18~35周岁(1986年10月17日至2004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黏贴好近期一寸照片1张。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试办法
1.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视疫情发展及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768752,15372377916,姚老师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