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7-06
淄博、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市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我省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计划要求,我委确定2022年继续在沂蒙革命老区18个县(市、区)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2022年我省沂蒙革命老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临床医学专业计划招收100人,招收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临沂市的招生计划由临沂市卫生健康委统筹确定。
二、招收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沂蒙革命老区18个县(市、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和社会人员两种类型。
三、报名条件
(一)单位委派培训对象须具有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托培养人员应与原单位签订协议,约定培训期满后回原单位服务一定年限。
(三)鼓励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作为社会人员参加培训,尤其是公费医学生;培训前须与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约定考核合格后到沂蒙革命老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四、培训模式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模式是“3+2”,即完成3年医学临床专业高职(专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五、学员招收
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招收计划负责组织学员招收,由临床培养基地具体负责招收工作。
各县(市、区)应于8月底前完成2022年的招收工作,并填写《山东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邮箱。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是加强以全科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助理全科医生招收和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分配的计划完成招收培训任务。
(二)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委派单位、临床培养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山东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协议书”,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临床培养基地不得留用。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培训对象签订“山东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协议书”,档案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三)助理全科医生的培训由临床培养基地按照中国医师协会《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2020版)的要求统筹安排,确保培训质量。
(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经费补助标准为2万元/人/年,主要用于学员生活补助和临床带教等教学实践活动。2022年财政补助经费预算指标已下达各市,下达数为预算指标,下一年度将根据实际招收学员人数结算,未完成招收计划的经费将予以收回或扣减。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具体工作请与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肖娟、郑文诚
电话:0531-86305056、86305138
附件:1.2022年沂蒙革命老区助理全科医生招收计划分配表
2.2022年山东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