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7-06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结合各培训基地招收需求,我委制定了2022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计划及部分紧缺专业分市招收指标(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为主;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不满三年的人员;

3.处于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

4.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除外);

5.高校统招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6.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具体招收报名条件详见各培训基地招收简章。

二、公布招收简章

各培训基地按照下达的招收计划以及我委认定的专业基地及培训容量确定各专业招收计划,于7月13日前制定本基地2022年招收简章,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委医管中心”)官网(网址:https://www.sdygzx.cn)对外公布。招收简章要求包含各培训专业招收计划、报名申请条件与招收程序安排、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等。

三、招收方式和时间安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通过委医管中心官网-业务工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板块进行。对拟录取人员在本单位官网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一)第一批次招收安排

1.报名人员于7月15日至7月20日,通过委医管中心官网或关注公众号“住院医师数字化轮转平台”招收报名入口进行个人有关信息(基本信息、教育信息、工作信息等)注册,根据培训基地公布招收简章进行志愿填报,报考志愿限报一个。培训基地审核通过后报考志愿不予更改。

2.各培训基地于7月21日至7月31日完成资格审核、招收考核等工作并进行公示。培训基地在组织招收考核时可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等形式进行,通过对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测评,根据考核结果在平台点击确认拟录取培训对象及培训专业,并进行公示。

(二)调剂和二次补录招收安排

对于未完成招收计划的培训基地,及时发布二次招收简章进行补录。调剂和补录工作优先满足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招收计划和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需求,确保完成招收计划。全省统一调剂和补录时间为8月1日-8月5日。

1.报名人员或第一批次招收未被拟录取人员,可根据培训基地二次招收简章登录委医管中心官网进行注册或修改志愿填报,志愿限报一个专业。经培训基地审核通过后报考志愿不予更改。

2.各培训基地于8月5日前完成调剂阶段报名、资格审核、招收考核等工作并进行公示。考核要求与第一次批次招收安排要求一致。

公示期结束后,培训基地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培训招收人员及培训专业,将录取结果通知相关培训对象并在委医管中心官网对其点击录取。并于8月31日前将录取人员名单报各市卫生健康委和委医管中心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确立的制度性安排,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质量的政策性举措。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要求,从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我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继续将住培合格证书作为晋升中级职称的必要条件,推动住培合格证书作为晋升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充分发挥住培制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按照《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鲁卫发〔202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公费医学本科毕业生履约报到后,应于毕业当年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请各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安排好今年就业的公费医学生住培工作。

(三)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切实做好“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宣传,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严格落实住培各专业的招收计划。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印发的招收计划(附件1),统筹做好各专业的招收工作,特别要加大紧缺专业招收力度,严禁擅自扩大非紧缺专业计划招收,严禁专业基地超出培训容量招收。各市要按照紧缺专业招收任务(附件2),做好学员的动员、选拔和派出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医疗卫生人员参训,确保完成紧缺人员招收任务。紧缺专业招收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培训基地动态管理、评先评优和下一年度招收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擅自扩大非紧缺专业招收或超容量招收的培训基地,超出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不予支持,并视情况调减培训基地下一年度招收计划或暂停招收资格。各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卫规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整体工作予以推进,省疾控中心要统筹协调各市(县、区)疾控机构,切实做好20名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全科专业,从事口腔医学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口腔全科专业。已参加 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医学高等院校录取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本次招收报名,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身份由培训基地在其报到后进行注册。

(六)各培训基地对符合减免培训时间的人员在培训前要按规定确定减免时间。新招收人员按照培训基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原则上不晚于9月1日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无故逾期1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以其他形式(如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等)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的培训基地,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基地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其主管机关、单位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分。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招收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科教处或委医管中心联系。

省卫健委科教处联系人:王冠青申 慧

联系电话:0531-51766195

委医管中心联系人:刘 洋王添印

联系电话:0531-51765951

监督邮箱:sdzyyspx@163.com

附件:1.2022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

      2.2022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专业招收任务分配表(分市)


附件下载:

1.2022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xlsx

2.2022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专业招收任务分配表(分市).xlsx

文章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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