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26
为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溧编〔2020〕29号)精神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限溧阳户籍或在溧有一年(含)以上工作经历者。
(三)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具有报考岗位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年龄、学历及专业等要求。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溧阳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及编外工作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和地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健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当天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另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为避免人群聚集带来疫情防控风险,本次现场报名分时段实施,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报考人民医院岗位的考生,请于4月28日上午08:30-11:30,到教育局东北角1楼报告厅报名;
(2)报考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血站岗位的考生,请于4月28日下午13:30-16:30,到教育局东北角1楼报告厅报名。
(3)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请于4月29日上午08:30-11:30,到教育局东北角1楼报告厅报名。
3. 报名须带材料
(1)《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4.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现场收取报名费100元。
5.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6.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7.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
(二)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
1. 面谈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 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谈成绩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
4.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体检和考察
1. 根据报考人员面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按面谈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2.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考察。
(四)录用
1.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 招聘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约定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后拟录用人员应接受招聘单位的使用和管理。
3.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报考人员应在公示之日起最迟30日内到单位报到(在职人员须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未能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 新录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录用之日起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本人自谋职业。
5. 录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22827
四、本公告由溧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溧阳市卫生健康局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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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常州市溧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