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的公告(二)

发布单位: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24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乐清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与履行录用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身体条件。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一)》(附件)。

(二)出生日期要求在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982年1月1日。

户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乐清市户籍;2、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3、温州市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录用后十个工作日内落户乐清;4、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并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非乐清卫健系统在编人员)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同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在5月5日之前向乐清市卫健局人事科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5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4、已是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事业或辞职未满5年的人员;6、2022年乐清市卫健系统已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对象及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毕业生(含放弃未到5年);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考试聘用计划、岗位分布及相关要求

此次招聘单位岗位及需求计划数详见《2022年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一)》(附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9时—5月5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5月6日9时—5月9日17时。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5月10日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5月12日9时—5月1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5月11日19时前会收到缴费短信,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每科考试费50元。缴费次日可在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查询缴费是否完成。若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可在5月16日上班时间与乐清市卫健局组织人事科(0577-61528721)联系,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17日9时—5月21日10时30分。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21日,如遇台风、疫情等突发情况,时间另行通知。内容为专业科目一门。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1位;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少于5人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成绩将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和乐清官方人才网公布。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同一岗位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以下列次序优先:①学历高的,②毕业时间早的。如不能区分的,则另行加试。

(三)资格复审

1、此次招聘对于证件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核,采取3个原则,一是能线上扫描件投递尽量线上完成;二是个人人事档案尽早转乐清,以人事档案审核为准绳;三是人事档案和扫描件不能说明问题,或相互矛盾的,务必在疫情允许条件下,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原件材料,规定时间暂定为通知个人办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之前。

2、资格复审合格对象将进入体检环节,招聘体检名单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www.yueqing.gov.cn)通知公告栏和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笔试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如原籍乐清且持有户籍迁移证的亦可先审核,聘用前再落户乐清;非乐清户籍需在人社局开具行政介绍信后10个工作日内落户到乐清市)、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

②所有报考人员须在7月20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可查询并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提供给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四)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此次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入围对象名单公布后,体检对象报考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核、公示和聘用

1、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人事档案审查)。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在和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www.yueqing.gov.cn)通知公告栏和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服务期要满5年以上(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录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聘用单位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核、体检、审核、公示和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www.yueqing.gov.cn)公告公示栏和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

(四)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1528721

 

附件:2022年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一)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2022年乐清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一).xlsx

文章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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