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4-21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方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1日至2004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sjz.gov.cn)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持个人简历(含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研究生阶段毕业证、研究生阶段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工作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注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4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65号(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建华院区)门诊楼5楼人力资源部。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出现并列时,由招聘单位通过考核确定。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医院公示栏明显位置公布成绩。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时间和地点待定。
(六)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报名前须认真查看《石家庄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选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1),下载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1-69088100
附件1:石家庄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选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2022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