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当涂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3-14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用人岗位要求,现就2022年当涂县石桥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度石桥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见《2022年当涂县石桥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岗位计划表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dangtu.gov.cn)→乡镇、部门网站→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马鞍山市远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当涂县姑孰镇行春北路121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正面小二寸证件照)3张;
(4)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现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2022年度当涂县石桥中心卫生岗位招聘报名表》(可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上述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4、收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5、准考证领取:
考试前一周,电话或短信通知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专业测试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
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含实践技能)形式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考试范围,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结合医疗行业工作实际,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医疗卫
生专业技能和政策、法规、语言表达、沟通及应变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外,还应符合无常见药物过敏史。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工作由县石桥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dangtu.gov.cn)→乡镇、部门网站→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一周。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马鞍山市远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管理。工资标准参照我院聘用人员执行;社会保险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远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dangtu.gov.cn)→乡镇、部门网站→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
咨询电话:0555-6214566(县石桥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13705552425 (市远东人力资源)
监督举报电话:17355552111(县石桥中心卫生院)
0555-6710896(县卫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当涂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