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2-0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坐落于佛宗道源、神山秀水之5A级旅游胜地天台县境内。位于浙江省中东部,地处宁波、绍兴、金华、温州四市的交接地带。医院创建于1966年,为台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台州市集医疗、科研、教学和社会防治职能于一体的治疗精神、心理疾病的公立非营利性三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是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台州分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台州合作医院,“和谐医患关系”国家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研究基地,是浙江省精神科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规培基地台州医院协同基地,是台州学院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实习基地。《校园心理健康服务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2021年成功落户我院。
医院按“三甲”标准设计,总投资2亿元,占地面积72.5亩,建筑面积33000m2,于2016年4月投入使用。院区目前开设11个病区,核定床位500张,实际开放床位574张。2019年10月12日位于台州市椒江东海大道门诊部开业,2020年12月25日位于天台县鹤楼分院开业,台州市椒江主城区睡眠病区试运行中。
医院开设的精神科、心身医学科系市重点学科。在巩固重点学科的同时,大力推进二级专科建设,目前开设有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老年精神科、儿童精神心理科、物质依赖科、神经内科、综合内科、耳鼻咽喉科、中医内科、中医精神心理科、中医妇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司法鉴定科、急诊科等专科。同时开展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精神残疾鉴定、智力残疾鉴定、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咨询等服务。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层次卫技人员21人,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n);
3.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zjtz.gov.cn/,公告公示栏);
4.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tz2y.cn人才招聘栏);
同时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具体资格条件以《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为准。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报名情况,择期组织考试。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tz2y.cn),“人才招聘”栏目“简历投递”填写个人信息。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和相关工作证明。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需在参加考试时提交复审。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一律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技术水平及个人综合素质等。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的原件,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要在拟聘用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入职的人员,终止一切进人手续,视同主动放弃。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2023年毕业生,凭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毕业当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所需的资质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时(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执业医师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在录用两年内取得准入资格,有执业护理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在录用一年内取得准入资格,否则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教处(0576-8853639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76-88320661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二)咨询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东路2号,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G楼三楼党建办;
联 系 人:许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6-83979090
邮 箱:tzsey1966@163.com
邮 编:317200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员计划表.doc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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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