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9-07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

塘沽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厦门路2519号

汉沽分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府北街18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承担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疾病防治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开展辖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与指导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多种用工人员6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由我中心自行组织实施。

四、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6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公告将于2021年9月6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http://wjw.tjbh.gov.cn/)和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fezx)发布。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环节工作,均在塘沽中心综合办公室现场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3日(周一)至2021年9月17日(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滨海新区新北街道厦门路2519号--中心7楼702综合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底色无要求);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记录证明;

7.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名现场进行学历、学位验证。请报考人员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学位网可顺畅登录。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能开考岗位将通过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应聘该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岗位。

八、笔试

笔试科目:医学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长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笔试准考证发放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fezx)发布,报考者可及时关注查询相关信息。

九、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面试准考证发放给报考人员(同时电话予以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fezx)发布,报考者可关注相关信息。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需要回避以及招聘方案中明确的相关事项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二、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fez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到中心报到。未经中心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三、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接受体温测量,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另行通知。招聘工作未尽事宜,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6561256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65152537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多种用形式工人员计划表




2021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多种用形式工人员计划表.xls

文章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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