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1-08-20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报名时间
8月23日至8月25日(8:00-12:00;13:30-17:30),电话:0871-67393248。
三、报名地点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区(北京路1228号)F栋2楼207人力资源部。
四、工作内容
1.对体检人群制定个性化体检方案;
2.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并出具评估报告及后续的健康管理。
五、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岗位要求及其它条件 | 备注 |
北院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管理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具有健康管理师三级及以上证书; 2.具有体检中心从事健康管理工作的经历 |
六、报名材料
报名表(附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健康管理师三级及以上证书、工作证明等对应岗位所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试
(一)考试构成
面试,医院根据成绩择优录用。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体检人选的确定
1.实践技能考核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考核;
2.实践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八、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建立劳动关系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其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纪行为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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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