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医务人员考核测评总成绩及体检安排的通知

发布单位: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8-09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医务人员公告》,现将8月7日参加青海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医务人员考核测评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1年8月7日至8月11日,并就体检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备注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安排在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日期当天上午8:30前准时到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组织体检。

三、其他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附照片的户籍证明)、考核测评准考证和一张蓝底小二寸照片。体检费用需有考生自行负担(约需人民币520元)。

2、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需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请事先告知体检医生。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考生应及时向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指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7、考生“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低于37.3摄氏度)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体检。若体温超过37.3摄氏度,需现场接受二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需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体检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摄氏度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8、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有近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体检机构。

9、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来体检的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结果将在海东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rsj.haidong.gov.cn)、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网址:http\\www.hdsrmyy.org)和微信公众号(青海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示,请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972-8613546

附件:青海省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医务人员考核测评成绩表



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8月7日


附件下载:

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医务人员考核测评成绩表(1).xlsx

文章来源: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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