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1-07-22
一、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坐落于呼和浩特市中心,属正处级差额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在继承传统中医药文化的基础上,博采众长、兼容并蓄、开拓创新,使医院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保健、制剂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中医医院,是首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附属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内蒙古中医医院。
二、招聘原则
根据医院持续发展的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本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选拔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
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学兼优,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讲普通话;
(五)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本人参加并携带:
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证书(包括注册证书)、第二代身份证、由学信网出具的近期学历验证报告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等影响应聘的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通过考试的人员发放体检表;
2.体检及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相关费用自理。
(四)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情况,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nmgzyyy.com/)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的,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医院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聘用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上岗后须按照招聘岗位工作,如不服从安排将解除聘用关系;
(四)在招聘过程中,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
咨询电话:0471-6920524 监督电话:0471-6920251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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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