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7-12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7月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如下(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8:00-11:30。
报名方式: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宁市马桥街道)行政楼309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1年7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5年7月20日至2003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并按要求携带毕业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2)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分别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参加笔试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hndeyy.com)、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招聘过程信息均在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咨询电话:0573-87768752,15325307333,叶老师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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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