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儿童康复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南宁儿童康复中心发布时间:2021-05-2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儿童康复中心是联合国国际儿童基金会与国家民政部的合作项目,1992年6月正式开业,占地面积23260平方米,建筑面积14304多平方米,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是广西目前总体规模最大的脑瘫、听障、智障、孤独症等特殊儿童医疗康复、教育康复,并集培训、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福利机构,是南宁市残联指定的残疾人评定机构。中心设有神经康复科、孤独症与智障康复科、听力言语康复科、特殊教育科、社区医疗与残疾人评定科五大业务科室,开展有多种传统与现代康复技术相结合具有中心特色的训练服务项目。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17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发布地址: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形式:网络和现场报名;报名咨询联系人:宋伟、陈珊,联系电话:0771-2237436。

3.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北三路3-1号2号楼二楼205室;网络报名邮箱:61369674@qq.com。

4、现场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相符的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填写《南宁儿童康复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网络报名要求:需填写《南宁儿童康复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填好的报名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相符的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或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不予受理或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现场报名当天告知报名结果。

(二)资格审查 

报考岗位有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18日(例如18-35周岁,即1985年5月19日至2003年5月18日出生)。报考者的报名材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审查后,予以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进入面试。

(三)面试       

在南宁市民政局的领导下,由南宁儿童康复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确定,将于面试开展前3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时长约10-15分钟/人,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面试考场,如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则当场进行加试。

(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在中心工作区域内公布。

2、组织考察。由中心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按要求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自动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中心领导班子结合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南宁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聘人选在市民政局官网和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南宁儿童康复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237541;    

招聘咨询电话:0771-2237436。


附件:1.南宁儿童康复中心2021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儿童康复中心2021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儿童康复中心

2021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1.南宁儿童康复中心2021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南宁儿童康复中心2021年度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南宁儿童康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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