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州市第三医院发布时间:2021-05-12
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议人员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公告后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8日;(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打印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关闭将无法打印,报名表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按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必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材料)(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医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予以反馈。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参加考核。
4.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a.《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d.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医院人力资源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资格复审确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编:350108
五、考试办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办法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考核具体事项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www.fjsdsrmyy.com),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协议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邮 编:350108
电 话:0591-62099352(人力资源科)
E-mail:fjfsrlzyk@126.com
十、监督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62099393(医院纪委办)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福州市第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