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洪湖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11-04
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中,我市卫健系统一线临聘医护人员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全身心投入防疫救治工作,为打赢洪湖防疫阻击战、保卫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实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队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洪湖市2020年度面向疫情防控一线临聘医护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洪人社发〔2020〕29号),市卫健局拟向全市卫健系统参加了新冠肺炎疫情一线防控救治的临聘医生、护士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全市参与了疫情一线防控救治的临聘医护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7名,其中市人民医院12人、市中医医院10人、市血吸虫病专科医院4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市第二人民医院3人、市大沙湖管理区卫生院3人、乡镇卫生院14人。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参与了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一线防控救治的市内医疗机构现有临聘医护人员。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56号)精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例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招聘对象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在2020年1月22日--4月30日期间,参加了我市疫情一线防控工作,且2020年4月底以前在市卫健系统医疗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洪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洪湖市卫生健康局5楼会议室(洪湖市茅江大道62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免冠彩照1张及电子版(大小在300k以下)、单位出具审查意见的《洪湖市2020年度面向疫情防控一线临聘医护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抗疫医护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局具体负责。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名单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人社、洪湖卫健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制作和发放笔试准考证。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人社、洪湖卫健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卫生健康专业知识,与荆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计划12月中上旬)同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根据鄂人社办发〔2016〕82号文件要求,按照每人次100元标准收取考生笔试报名费。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人社、洪湖卫健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
(三)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根据鄂人社办发〔2016〕82号文件要求,按照每人次50元标准收取考生面试费。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人社、洪湖卫健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查询。
(四)体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招聘对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表现作为主要考核依据。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经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再进行补充体检考核。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六)公示和录聘。依据考核合格对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人社、洪湖卫健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咨询方式。涉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与市卫健局联系(0716-2202927)。
(二)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聘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考场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三)特别声明。洪湖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对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公告为准。
招聘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洪湖市人社局 洪湖市卫健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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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洪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