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连云港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10-13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苏卫基层〔2019〕4号)要求,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或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灌云县事业编制管理,有关待遇按照《灌云县关于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附件3)执行。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云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请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7日09:00-10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7日09:00-10月20日18: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0月17日-10月21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0月17日-10月21日每天的0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10月17日09:00-10月22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8986555。
考务技术咨询:0518-88986555(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0518-88986555。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灌云县伊山镇西环北路1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应聘岗位代码为D01岗位的报考人员,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作为面试费用,后期不再另行缴费;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还将在资格复审时缴纳100元面试费。符合减免政策的,凭有关证明在资格复审时办理减免手续。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10月24日09:00-12:00登录到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经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考试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18-88986555。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岗位代码D01岗位招聘的公卫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苏卫基层〔2019〕4号)有关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5日。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将提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
笔试地点:灌云县(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材料
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执业资格等其他要求的材料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有效证明。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2.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及时关注。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D01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D02- D15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放弃,后果自负)。考察体检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8831256,0518-88986000。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8659212。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连云港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