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绥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8-05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名,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1.本县在编在岗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医学类毕业生不得报名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方式 县人民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县中医医院招聘12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4名,乡镇卫生院招聘10名。 招聘方式:公开招聘。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方式为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3日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www.snxzk.cn”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杨老师0739-7612115 彭老师0739-7616676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14日(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以内)。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二),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采取笔试后对入围技能测试(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4)防疫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1、笔试 (1)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达不到1:2的核减岗位计划数。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为1:1,但设置合格分数线,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7日。 报考人员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及其他 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24日(正常工作作息时间以内)。 资格审查地点:绥宁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 (2)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进行报名及资格确认。 (3)领取技能测试(面试)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24日 入围技能测试(面试)人员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技能测试(面试)时间8月25日,技能测试(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技能测试(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技能测试(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者,则一并进入技能测试(面试)。如实际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为1:1的比例,则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2)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面试)采取笔答方式进行,时量90分钟。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所有成绩为100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并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岗位确定入围人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者,以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相关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体检后放弃者,将追究其诚信责任。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绥宁县政府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分配与聘用 1.所有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所签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医务工作者工资待遇。 2.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经县卫生健康局党委研究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分配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另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九)其他 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公告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一:2020年度绥宁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 附件二: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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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