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郴州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8-0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计划
1.招聘计划。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rsj)。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89年8月3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除《岗位信息表》各岗位招聘条件有明确要求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级人才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限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5)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北湖区在编人员,北湖区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经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郴州市人民西路37号),市内乘13、14、24、29、33、38、63路公交车到北湖区消防大队站下。
4.缴费。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郴州市人民西路37号)。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入围面试。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医生、妇科医生、呼吸内科医生、肝胆外科医生、心血管内科医生、眼科医生、内分泌内科医生、神经内科医生、麻醉科医生、妇产科医生、消化内科医生、副主任护师、高级会计师等要求“学历下限为研究生”及“学位下限为硕士”的岗位或者“其他条件”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但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5分(不含75分),否则不予聘用。
(5)降低开考比例和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8月17日公在指定的网站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18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8月18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具体要求如下:
a、下载《报名表》;
b、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不可更改报名表结构,如果表格内字数较多,可更改字体大小;
c、打印填写好后的《报名表》,并在贴相片处粘贴1寸彩色照片;
d、本人带《报名表》打印稿及相关材料到报名现场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确认并编号,并由现场工作人员提供编号,此《报名表》打印稿由招聘单位留存;
e、在《报名表》电子稿上方“编号”后填写好报名编号,并将电子稿保存为:编号+姓名.xls。
f、提供1寸彩色电子相片一张,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命名为:编号+姓名.jpg;
g、将“编号+姓名.xls”和“编号+姓名.jpg”两个文件发至邮箱:2678487087@qq.com。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二维码)。
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学位证一同交验。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4)报考人员需打印填好的《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4一式两份,需手写签名)。
(5)截至报名结束时,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的除外)。
(6)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⑴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⑵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⑷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1.笔试科目。
(1)“财务人员”、“会计(一)”、北湖区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作文和财务专业知识三科,一套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作文占30%,财务专业知识50%。
(2)北湖区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及影视制作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作文和新闻专业知识三科,一套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作文占30%,新闻专业知识50%(新闻写作占30%,新闻基础知识及美编、数字媒体技术、摄影摄像知识占20%);
(3)“文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两科,一套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写作占70%;
(4)北湖区重点业余体育学校“举重教练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举重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举重专业知识50%;
(5)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医疗、医技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套试卷;
(6)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护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一套试卷;
(7)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学历下限为研究生”及“学位下限为硕士”的岗位免笔试;“其他条件”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免笔试。
(8)其他所有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作文两科,一套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8月底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报考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他考生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报考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免笔试岗位的,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其余岗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意后,由区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疫情防控
根据郴州市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经报北湖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备案后适时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各环节。
⑴考务工作人员行程卡、健康码须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⑵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前,对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3.参考人员如在笔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医务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所有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时须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4),填写日期为疾病筛查当日,即每次参加上述招聘活动当日。
五、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以依次递补一次。报考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免笔试岗位的,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列入递补对象;报考其他岗位的,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不列入递补对象。递补对象综合成绩必须在入围最后一名综合成绩75%分及以上。
6.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组织系统纪检监察组、区人社局机关纪委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1.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评委、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业务咨询
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招聘程序咨询:
郴州市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167130
2.招聘考务咨询: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举报电话:0735-2167111
郴州市北湖区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3日
附件下载:
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x
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郴州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