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芮城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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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各事业单位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芮城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 1983 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含 1983 年10月16日;30周岁及以下为 1988 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含 1988 年10月16日;25周岁及以下为 1993 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含 1993 年10月16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 35 周岁及以下。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时点进行计算。)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及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以及招录、招聘时职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9年底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底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户籍为山西省或从山西省入伍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山西省内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用(聘用)’”。
(四)其它条件要求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10月16 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
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50,下午2:30—5:50。
报名地点: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报名前须登录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下载并填写好《芮城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报名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的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的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山西省2019年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需属同一专业类。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或者:档案已在人才市场保管的提交本年度档案保管合同或本年度有关档案保管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推荐书或介绍信)、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现场照相。报考限制生源地岗位的人员身份证不能证明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一式2份,其余复印件一式1份。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芮城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县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及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缴费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按相关规定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并在笔试前向社会公告。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通知本人可以进行岗位改报,没有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未进行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规定,招聘卫生系统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规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后续公告都将会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第三阶段: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均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计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因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和文物保护中心讲解员岗位的特殊性,此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 5的比例依面试成绩自高向低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笔试;若达不到1: 5的比例,全部进入笔试。并对进入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笔试名额,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其他岗位按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招聘公告。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职业道德等。
《专业知识》测试内容:(1)教育系统岗位为相应学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2)卫生系统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3)除教育、卫生外其它岗位为《公共职业能力》。《公共职业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人员成绩(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学历、成绩、名次等)。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卫生系统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低于拟招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等有关事项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www.rcx.gov.cn)上进行公告,并向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教育岗位、卫生岗位、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和文物保护中心讲解员岗位招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其余岗位招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方案须提前报人社部门核准备案,核准后方可进行,人社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
所有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考官全部由市外专家担任,不得少于7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应聘幼儿教师、义务学校教师、高职中教师的人员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1)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情景模拟化教学,其中包含弹唱、舞蹈、绘画等项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应聘小学、初中、高职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方式。讲课内容分别为芮城县小学四年级、初中二年级(化学为初中三年级)、高职中二年级本学科现行教材(体育教师在室内讲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依照《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时,由县人社局组织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确定。
第四阶段: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二)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采取调档审查,个别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此环节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第五阶段: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芮城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人社部门下发聘用通知,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含试用期)。
4.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各环节实行专人负责,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对其所提供的证件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此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872058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59—2660316(市人社局)
0359—3028500(县监察委员会)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芮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公开招聘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芮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芮城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pdf
附件2:芮城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芮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