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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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委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为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市卫生健康委所属部门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09名,具体名额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对象
(一)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未列入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的国内排名前三的行业重点院校及学科、山西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医学类专业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报名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忻州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所在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五)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八)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九)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人才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拟定实施方案,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1.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忻州日报、忻州组工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公开发布宏观性的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市本级媒体发布具体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忻州市人民医院审核资料报名现场(地点:市人民医院办公楼421房间。时间:2019年10月25日—11月1日。),山西医科大学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10月24日(具体时间暂定)。天津中医药大学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0月25日(具体时间暂定)。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忻州市2019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手写或机打),所填写毕业学校、时间、专业要与毕业证内容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
异地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6张(同底电子版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学历认证表,异地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收到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用面试、组织考察考核方式进行。同一岗位报名比例超出1:1的进入面试环节,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同一岗位报名比例为1:1的,直接进行考察考核环节。
1.面试
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所报岗位专业由专家组命题后作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后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2.组织考察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经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1: 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考核人选。
(1)审核考察考核人选档案。
(2)考察了解:应届毕业生,主要通过征求所在学院及学校意见,走访同学、老师,家访等形式进行谈话了解;往届毕业生,征求所在社区意见,走访亲戚朋友、家访等进行谈话了解;外地在职人员,到所在单位与领导班子成员、本科室同志谈话了解人选表现情况。参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民主测评。
(3)与考察考核人选进行谈话了解。
(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察考核资格:发现有打招呼、写条子、请客送礼等行为的;发现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发现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发现个人真实信息或档案信息不符合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组织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部分单位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将初步入选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审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原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工资、入编、聘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六、监督检查
本次引进人才面试、考察等环节,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350-3305565。
附:1、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x
2、忻州市2019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