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发布时间: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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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疆医科大学批准,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成立于1959年7月。是一所全国规模较大、中西医人才汇聚、学科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中医特色突出、设备配套先进,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编制床位2600张。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及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中医医院)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2019年4月17日至4月26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政审合格;
(三)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医师岗位第一学历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二本批次及以上,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医学背景;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四)年龄要求:医疗岗位博士40岁及以下(指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硕士35岁及以下,学士30岁及以下。护理岗位本科25岁及以下,大专23岁及以下,只招应届毕业生。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七、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4月2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旁中国建设银行七楼人力资源部702室。联系人:钱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991-5812369。
4.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①自行下载并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底色不限),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
④《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⑤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六级证书成绩单、中国少数名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等)。
5.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报名不足3:1的岗位,经新疆医科大学审批并同意后,可考虑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中医医院)上发布。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九、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十、考试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试工、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30%,试工占30%、面试占40%。
1.笔试
⑴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⑵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⑶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下一环节者,一同入围。
⑷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中医医院)上公布。
⑸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
⑴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⑵入围试工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试工考核当日,入围试工人员经确认放弃试工资格的,不再递补。
⑶试工地点在各应聘部门,试工时间不少于两周。具体试工时间、地点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中医医院)上进行公告。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⑴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中医医院)上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⑵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中医医院)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30%+试工×30%+面试×40%
十一、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医院指定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二、考察
1.医院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医院党委会研究并报新疆医科大学批准后,进入公示环节。
十三、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及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中医医院)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十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和新疆医科大学纪检委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62341 0991-4362359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中医医院)上公告,请及时关注医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春季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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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疆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