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发布时间: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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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省级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是西北五省唯一的民政部“明天计划”新疆脑瘫手术康复治疗定点医院、民政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新疆贫困儿童住院大病救治合作”项目、“自治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脑瘫高危儿童筛查与救治康复工作”定点医院,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医疗分中心、自治区省级干部保健定点医院,乌鲁木齐市援疆干部保健定点医院、新疆骨关节及周围神经疾病诊治中心、新疆耳聋防治及听力重建中心、新疆医科大学神经脑科临床诊疗中心、新疆医科大学心脏康复中心、新疆医科大学心脏康复中心、新疆医科大学睡眠中心、新疆医科大学医养结合中心、新疆医科大学神经科学创新与转化研究实验室也设在我院。
目前,医院分为南湖院区和七道湾院区一院两址统一运行,设置临床科室69个、医技科室22个、教研室14个、专科门诊58个,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博士培养专业分布于6个学科,硕士培养专业分布于22个学科。
根据中央“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提出建设核心区五大中心之一医疗服务中心的战略规划,我院对发展进行了重新规划定位:南湖院区建设以特色专科为主的综合性三甲医院暨神经脑科临床诊疗中心,七道湾院区打造新疆老年病专业、康复专业、医养结合为特色的医院。2016年,七道湾院区新的康复大楼已投入使用,医院新购置了3.0T核磁共振仪、CT等一批新的大型设备,极大地改善了七道湾院区的就医环境;2018年,南湖院区7.4万平方米、24层的新综合大楼已投入使用,将为全疆各族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快捷的医疗服务。
二、招聘计划
2019年医院共招聘10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外),其中医师岗位37人,技师岗位14人,护理岗位5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汉语言应聘者(包括民考汉)硕士英语水平达到校内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标准、学士外语水平达到校内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
(九)民语言应聘者(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
(十) 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要求:博士45岁及以下,应届硕士35岁及以下,历届硕士40岁及以下,应届本科30岁及以下,历届本科35岁及以下(30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十一)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点击网站链接(https://jinshuju.net/f/nvBF43)填写报名信息;
3.联系方式:0991-4695637 联系人:于老师
4.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
(二)资格审查(含政审审查)
报名结束三日内,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会同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
须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应届生除外;
(3)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MHK)原件及复印件;
(4)规培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6)《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注意事项: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报名不足3:1的岗位,需报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审批同意后,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算进总成绩。
(四)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下一环节者,一同入围。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5.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五)试工与考察
1.时间:试工与考察不少于两周的时间;
2.地点:在所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成绩:试工后,由相应科室组织科室实习考核,实习考核占试工考核成绩的40%。由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占试工考核成绩的60%。试工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30%+试工考核×3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如有放弃者,经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审批同意后,按照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医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经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审批同意后,按照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资格复审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招聘结果报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审批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
五、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62359 0991-4362341 0991-4695427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布、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须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制外)需求计划
3.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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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疆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