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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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12名(详见招聘条件和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嘉兴市安定医院(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309室)(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年龄18~35周岁(1983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 18日期间出生)。
(三)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招聘考试:护理学(护理)专业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其他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http://www.hnsy.com.cn/)、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number=A11(工作信息-公告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573-87636746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嘉兴市安定医院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9年3月11日
招聘条件和计划表
需求专业 | 学历 | 数量 | 岗位 | 岗位要求 |
临床医学 | 本科 | 1 | 临床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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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大专 | 7 | 临床护理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康复治疗技术 | 大专 | 1 | 康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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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1 | 总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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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统计 | 大专/本科 | 1 | 病案室 | 统计学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 |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生物医学工程、医用信息工程相关专业 | 大专/本科 | 1 | 设备科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 |
注:“大专”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我们将在报名日期前一天短信提醒您报名哦~
文章来源: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