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湖州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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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医院人才储备,促进医院学科建设,现就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51年11月,是浙江省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原浙江省精神病院。医院以心理、精神障碍诊治(包括普通精神科、心身科、老年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司法鉴定、睡眠医学、心理应急救援等)为主,内科、老年病科、神经内科和风湿免疫科、外科、妇科等特色专科为辅,是一家以“大专科,兼综合”相互保障、共同发展为业务特色的医院。

院区总用地115亩,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分别由医疗综合楼、精神科病房楼和后勤综合楼三组建筑组成。三组建筑均设中央空调系统和综合布线、语音通信、信息网络、安全防范、背景广播、有线电视、医用呼叫对讲、物流传输、视频示教等智能化系统;可开设20个病区;绿地率为33%。  

医院现配有磁共振成像仪、16排螺旋CT、雅培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DR系统、腹腔镜、彩超、心理CT、视频脑电图系统、电子胃(肠)镜等医疗设备;有医生工作站、电子病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重性精神病管理程序、自助服务系统、PACS系统、电子叫号系统、数字图书馆等信息系统,是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现代化医院,其硬件设施处于全国同类专科医院的领先水平。

截至2018年6月,医院有病区18个,ICU病床22张。其中:精神科病区12个,内、外科等综合科室6个;开放床位900张;在岗职工791名,其中高级职称117名。

医院拥有普通精神科、心身科、老年精神科、神经内科锥体外系疾病及老年病科共5个市级重点学科,其中精神科是省市共建重点学科、市医学重点支撑学科;有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市级名医生2名,学科带头人5名,省医坛新秀1名,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5名,博硕士生56名,市十佳科技新锐1名;在国家级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14个、省级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副主委14个。依托医院组建的湖州市红十字会心理应急救援队是浙江省红十字会心理应急救援队,是中国红十字会3支心理应急救援队之一。

医院先后被授予浙江省文明医院、省级文明单位,是浙江省“平安示范医院”、浙江省“绿色医院”;是苏州大学医学院、温州医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医院,是湖州师范学院附属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浙江省精神心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首批“中国心身医学教育联盟基地”,是浙江省老年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中国e帕联盟帕为帕金森病慢病管理平台成员单位。


二、招聘人数、计划

计划招聘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专业、数量详见附件《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双证),国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2019年2月28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4.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将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yxmy@126.com),文件命名方式及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学校+专业,或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呈交或邮寄湖州市苕溪东路2088号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编:313000。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报名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月24日—3月1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人事科(湖州市苕溪东路2088号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4楼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

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招聘单位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提出递补申请,经市卫健委同意后,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除享受湖州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 购(租)房补贴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购房补助金100万(含一次性补助安家费5万元),优先安排科研项目,并提供科研经费。

(二)硕士研究生,购房补助金每人5万元,另可补助安家费5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录医院工作后,一年内如无居处需租房的,可视情况给予一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房租补贴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租房补贴600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2.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zsy.com/信息公告栏);

3.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3.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ww.hzjk.com)。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0572-2760066;

市第三人民医院监察室0572-213230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290508;联系人:徐老师、潘老师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 1月23日   

附件下载:

2019年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doc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卫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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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湖州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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