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50%+面试总成绩×50%,其中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现将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详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岗位排名 |
四川省粮食学校 | 高中思政课教师 | 1651210303330 | 詹明月 | 女 | 1 |
高中语文教师 | 1651991111617 | 张雨洁 | 女 | 1 | |
高中数学教师 | 1651210102610 | 陈彦宇 | 女 | 1 | |
高中英语教师 | 1651211701706 | 江琪 | 女 | 1 | |
高中心理健康教师 | 1651210108221 | 李晶晶 | 女 | 1 | |
中职机电专业教师 | 1651210810607 | 胡欣 | 女 | 1 | |
中职汽修专业教师 | 1651990203124 | 熊进 | 男 | 1 |
三、体检有关事项安排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1.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7:50前到四川省粮食学校(成都市成华区青龙路638号)综合楼下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如因以上情况影响聘用,后果自负。
2.基本信息及病史采集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三天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忌高脂、高胆固醇食物,勿食动物血液制品及各种甜食、饮料;控制含碘高、含嘌呤类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体检早晨勿嚼口香糖。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若有特殊情况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按规定缓检相关项目。
5.体检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及身体不适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6.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的医院收取。
四、复检及递补
(一)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递补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联系人:四川省粮食学校林老师 13982084769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