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及笔试情况,现就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以笔试5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招聘岗位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资格复审名单》(附件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至6月9日(周二)下午18:00。
(二)地点。中卫市人民医院医技楼5楼党团活动室(沙坡头区鼓楼西街335号)。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请考生严格按照《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公告》中岗位计划一览表有关“年龄”“学历”“学位”“所需专业”“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要求”准备资料,进行复审。具体准备材料如下:
(一)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正反打印,提前完整填写,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二)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所在页复印在一张A4纸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三)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四)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大学期间每学期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大学期间每学期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请将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部)签章页、照片页、姓名页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内。
(七)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需提供由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严格按照资格复审安排的时间前来复审。
(二)资格复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请务必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因故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填写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3)请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同时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考生,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附件4),亲笔签名,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邮箱:zwscsyljt2022@163.com)。
(七)咨询电话:
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0955-8852368
中卫市人民医院0955-7028059
中卫市中医医院0955-6559122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0955-7012654
附件:1.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2.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3.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模板)
4.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资格复审放弃声明(模板)
中卫市城市医疗集团总院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