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榆林市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6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本次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缺考、单科成绩为零分以及笔试成绩未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本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6年6月4日至6月5日
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30
请考生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参加复审,逾期未到场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复审地点
榆林市民大厦18楼东南区1802室(榆阳区航宇路336号)
四、需提供审查材料
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留存,不予退还。
1.2026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书);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5.岗位明确要求户籍、生源地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6.岗位条件所需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件;
7.在职在编考生,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8.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2张;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因各项原因目前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考生取得证书后应及时向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至202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考录资格。
五、放弃面试资格办理流程
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件发送至 1473322439@qq.com ,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 放弃面试资格”。
六、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
2.考生须如实提交各项材料,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凡证件不全、信息不实、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以及逾期未参加复审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将通过报名预留联系电话单独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12-3893970
附件:1.2026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榆林市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2.2026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