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心医院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招募公告
根据《巴中市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巴市卫函〔2025〕50号)要求,巴中市中心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
二、招募岗位职责
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操作,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顺利进行。具体岗位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三、工作期限
医疗卫生辅助岗服务时间为1年。
四、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五、招募计划
六、招募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2日(9:0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巴中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行政办公楼三楼人力资源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池河街1号)。
2.自愿报名。报考者仔细查阅本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职责、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应按照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信息填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
4.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还需带上协议及年度考核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一张两寸证件照片。
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信息等为验证依据。在招募的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证件和材料不实、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募资格,责任由其自负。
2.考试信息发布。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并自行留意巴中市中心医院官网,关注后续相关通知信息。因报名人员个人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考试
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笔试日期根据实际,在官网另行公告,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照《基础护理学》。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依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1.学历(学历层次更高者优先);2.户籍为民族地区的毕业生;3.户籍为脱贫地区的毕业生;4.低保家庭毕业生;5.零就业家庭毕业生;6.脱贫家庭毕业生。如再相同的,以加试方式,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复检申请、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巴中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部提出复检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时间(根据笔试时间安排)。在巴中市中心医院官网进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或参加体检、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并在巴中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募人员资格。自公示之日起,因自动弃权或取消拟招募资格等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签订服务协议
招募计划完成后,巴中市中心医院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八、服务期间待遇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九、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二)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解除协议。
十、纪律要求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应按要求将通讯工具集中管理,严禁考生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室,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候考室或考室,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2.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禁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1.凡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的有关工作,实行完全回避。
2.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3.考试期间,应遵守封闭规定,将通讯工具集中管理,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坚持不会客、不处理其他事务。
4.对违反者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最终解释权归巴中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827-5201310。
巴中市中心医院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