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
(2)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二级主任医师年龄可放宽至 60 周岁);
(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及以上;
(4)在大学附属医院或三甲医院工作 10 年以上,或在海外医院从事临床工作 5 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能独立解决专业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掌握前沿诊疗技术;
(5)积极开展科研工作,近五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6)在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最佳专科排行榜上榜专科工作十年以上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