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介绍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北京,至今已发展成为一家涵盖保险、资管、医养三大核心业务的大型保险金融服务集团。
泰康保险集团旗下拥有泰康人寿、泰康资产、泰康养老、泰康健投、泰康健康、泰康在线等子公司。业务范围全面涵盖人身保险、互联网财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医疗养老、健康管理、商业不动产等多个领域。截至2017年底,管理资产超过12000亿元。成立22年来,集团累计服务客户规模已达2.25亿人,服务企业客户超34万家,累计支付理赔金额351亿元,累计纳税375亿元,连续十四年荣登“中国企业500强”。2018年,泰康保险集团以240.58亿美元的营业收入,位列《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第489位,标志着泰康迈入全球大型保险金融服务集团的行列。
泰康保险集团始终坚持“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理念,深耕寿险产业链,通过遍布全国的3900个线下实体网络、线上互联网平台以及70万员工和营销员队伍,依托“活力养老、高端医疗、卓越理财、终极关怀”四位一体的商业模式,构建大健康产业生态体系。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保险金融服务集团,让保险更安心、更便捷、更实惠,让人们更健康、更长寿、更富足,让泰康成为人们幸福生活的一部分。
泰康保险集团通过虚拟保险产品与实体医养服务的跨界融合,整合全生命产业链,践行健康中国战略。作为中国保险业首个投资养老社区试点企业,集团已完成北京、上海、广州、三亚、苏州、成都、武汉、杭州、南昌、厦门、沈阳、长沙等全国重点城市养老社区布局,成为全国最大的高品质连锁养老集团之一。秉承医养融合理念,养老社区内配建以康复、老年医学为特色的康复医院,打造泰康国际标准康复体系。目前,集团已投资运营泰康仙林鼓楼医院、建设泰康同济(武汉)医院、启动泰康西南医学中心,着力打造多个医教研一体化医学中心。
泰康保险集团秉承“服务公众、回馈社会”理念,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特别在教育、学术领域,已经形成从小学、中学、大学到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的全面教育捐赠体系,通过非营利艺术机构“泰康空间”赞助和支持中国当代艺术发展与研究,启动“溢彩公益计划”持续支持生命和大健康公益行动,在全国陆续捐助养老院,让更多的老人安享快乐、幸福的晚年。目前,集团及陈东升董事长个人累计捐赠额已达4.3亿元。
泰康保险集团旗下拥有泰康人寿、泰康资产、泰康养老、泰康健投、泰康健康、泰康在线等子公司。业务范围全面涵盖人身保险、互联网财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医疗养老、健康管理、商业不动产等多个领域。截至2017年底,管理资产超过12000亿元。成立22年来,集团累计服务客户规模已达2.25亿人,服务企业客户超34万家,累计支付理赔金额351亿元,累计纳税375亿元,连续十四年荣登“中国企业500强”。2018年,泰康保险集团以240.58亿美元的营业收入,位列《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第489位,标志着泰康迈入全球大型保险金融服务集团的行列。
泰康保险集团始终坚持“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理念,深耕寿险产业链,通过遍布全国的3900个线下实体网络、线上互联网平台以及70万员工和营销员队伍,依托“活力养老、高端医疗、卓越理财、终极关怀”四位一体的商业模式,构建大健康产业生态体系。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保险金融服务集团,让保险更安心、更便捷、更实惠,让人们更健康、更长寿、更富足,让泰康成为人们幸福生活的一部分。
泰康保险集团通过虚拟保险产品与实体医养服务的跨界融合,整合全生命产业链,践行健康中国战略。作为中国保险业首个投资养老社区试点企业,集团已完成北京、上海、广州、三亚、苏州、成都、武汉、杭州、南昌、厦门、沈阳、长沙等全国重点城市养老社区布局,成为全国最大的高品质连锁养老集团之一。秉承医养融合理念,养老社区内配建以康复、老年医学为特色的康复医院,打造泰康国际标准康复体系。目前,集团已投资运营泰康仙林鼓楼医院、建设泰康同济(武汉)医院、启动泰康西南医学中心,着力打造多个医教研一体化医学中心。
泰康保险集团秉承“服务公众、回馈社会”理念,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特别在教育、学术领域,已经形成从小学、中学、大学到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的全面教育捐赠体系,通过非营利艺术机构“泰康空间”赞助和支持中国当代艺术发展与研究,启动“溢彩公益计划”持续支持生命和大健康公益行动,在全国陆续捐助养老院,让更多的老人安享快乐、幸福的晚年。目前,集团及陈东升董事长个人累计捐赠额已达4.3亿元。
工商信息
-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
- 潘云
- 2019-02-22
- 存续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91330205MA2CM3LF61
- 9999-09-09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闸南路500号024幢14-5、14-6、14-7、15-7、15-8
- 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