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西百色 公立医院 1000人以上

单位介绍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创建于1980年,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坚持“根植老区为人民,医者患者一家人”的服务宗旨, 塑造医院品牌,打造桂滇黔交界区高水准的医疗、教学、科研中心,成为面向东盟、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大型现代化医院。

医院现有2个院区(本部院区、百东院区),设置床位4000张,职工30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近400人,博硕士近350人,国家二级教授5人,广西知名专家38人、广西卓越学者2人、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139人。设有35个行政职能科室、55个临床医技科室、16个教研室和1个临床实践能力培训中心,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2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广西一流(培育)学科1个(临床医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中医康复学)、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2个、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广西肝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广西重点学科4个(内科学、外科学、神经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广西临床重点专科13个(儿科、肾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麻醉科、产科、感染性疾病科、内分泌科、骨外科、血液内科、检验科)、广西医药卫生厅重点学科3个(神经病学、重症医学、心血管内科)、广西妇幼健康重点学科2个(儿科、新生儿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三级实验室各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桂西高发病防治研究实验室、急重症分子免疫研究实验室)。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医院文化建设创新奖”、“全国卫生系统最具特色科室文化建设奖”、““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示范医院”、2019年度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医院、“2016年医疗扶贫贡献奖”、“全国2014年最受患者好评医院”、“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先进单位”、“全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一等奖”、“家文化建设医院文化载体建设富有特色的典型”等诸多荣誉称号。

医院拥有德国西门子256层螺旋CT、美国GE公司Silent MRI静音3.0T磁共振、大型C臂(数字化X射线血管造影系统)、1.5T超导型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I)、SPECT/CT诊断系统,国际顶级德国鹰视酷眼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大型高压氧舱等尖端医疗和科研设备。率先在桂西地区开展心脏冠脉搭桥手术、脊柱侧弯矫正术、断指再植术、阴茎离断14小时成活再植术、舌再造术等各种国内外高难度手术,在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急危重症及疑难疾病等方面的诊治逐步形成特色优势,在桂滇黔三省交界区属于领先地位。并先后与暨南大学、中山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全方位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医院承担着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和临床教学工作,是我校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全科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检验医学及康复治疗等专业实践教学的主要基地,同时还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学培训基地。2013年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开始自主招硕士研究生,2015年开始自主招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并先后与广西医科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硕士,2016年获批护理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2019年获批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单位。

近5年来,我院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1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0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71项,获科研经费3505.64万元;获科技成果奖32项,其中省部级奖8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项);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研究论文18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70余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50余篇。

医院一向重视科学管理,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注重医院内涵建设,先后在本部院区兴建外科综合大楼、改扩建整体装修内科大楼和门诊大楼,在百东院区建设交通便利、流程便捷、环境优雅、设备先进的全新医疗服务院区,使医院成为桂、滇、黔三省交界区规模大、功能全、环境佳的医疗场所,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满意的医疗服务。

政策待遇
(一)第一层次人才
1.A类高层次人才
(1)提供1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2)执行国家和学校、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
(3)提供100万元税前安家费;
(4)特殊津贴税前2.0万元/月;
(5)服务期及续聘期免费提供住房1套(约130 m²),不足面积将按10元/ m²给予经济补偿。如医院暂时无房源,按1500元/人/月发放房租补贴。
2.B类高层次人才
(1)提供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2)执行国家和学校、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
(3)提供一次性50万元税前安家费;
(4)特殊津贴税前1.5万元/月;
(5)服务期及续聘期免费提供住房1套(约100m²),不足面积将按10元/ m²给予经济补偿。如医院暂时无房源,按1500元/人/月发放房租补贴。

3.C类高层次人才
(1)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执行国家和学校、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
(3)提供一次性25万元税前安家费;
(4)特殊津贴税前0.5万元/月;
(5)服务期及续聘期免费提供住房1套(约90m²),不足面积将按10元/ m²给予经济补偿。如医院暂时无房源,按1000元/人/月发放房租补贴。

(二)第二层次人才
1.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执行国家和学校、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
3.提供20万元税前安家费;
4.特殊津贴税前0.15万元/月;
5.服务期及续聘期免费提供住房1套(约90m²),不足面积将按10元/ m²给予经济补偿。如医院暂时无房源,按1000元/人/月发放房租补贴。

(三)第三层次人才
1.提供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执行国家和学校、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
3.提供20万元税前安家费;
4.特殊津贴税前0.15万元/月;
5.服务期及续聘期免费提供住房1套(约80m²),不足面积将按10元/ m²给予经济补偿。如医院暂时无房源,按1000元/人/月发放房租补贴。
(四)第四层次人才
1.提供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执行国家和学校、医院相关工资福利政策;
3.提供16万元税前安家费;
4.特殊津贴税前0.10万元/月;
5.服务期及续聘期免费提供住房1套(约70m²),不足面积将按10元/ m²给予经济补偿。如医院暂时无房源,按1000元/人/月发放房租补贴。
以上待遇如与上级相关政策和医院、学校其他福利政策(如受聘自治区“八桂学者”、自治区“特聘专家”、学校职称、学位津贴等)相近则采“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不累加。
第二、三、四层次人才安家费的发放方式为:受聘者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后的3个月内先兑现60%,服务期满2年后的第1个月内兑现剩余的40%。
四、其他优惠政策
(一)引进的高职称、高学历人才配偶是在非本市工作或无工作的,医院协助推荐相应工作。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可通过考试、考察等形式聘用;全日制大专及以下学历,愿意到医院从事工勤岗位工作的,可按程序报批安置到医院相关工勤岗位。其他相关政策与上级有关政策保持一致。
(二)协助引进的高职称、高学历人才解决子女就业、入学问题。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高职称、高学历人才引进条件时,在住房方面只享受标准较高一方的相应住房待遇(包括房租补贴),其他优惠待遇不变。
(四)如学院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在附院上班,执行学校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差额部分由附院补齐。
(五)凡属我院重点(建设)学科引进的重点人才,经审定确认后,其安家费在原相应数额的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税前)。

人才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第一层次人才
1.A类高层次人才(国内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引进对象为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中央“千人计划”入选者、省级“十百千”第二层次人才。
2.B类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引进对象为省部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部级优秀专家、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博士。
3.C类高层次人才(优秀学术带头人):引进对象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博士且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被SCI、EI、ISTP等三大索引论文总IF≥10.0者。
(二)第二层次人才
未达到第一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3.国家认可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出站人员;
4.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从事科研工作达2年以上的人员。
(三)第三层次人才
未达到第一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海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家211工程或985工程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3.具有硕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四)第四层次人才:
未达到第一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但获得博士学位的非国家211工程或985工程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工商信息

  •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 事业单位
  • 12450000499438182F
  • 百色市中山二路18号
  • 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相关疾病诊断、治疗以及临床教学、见习、实习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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