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旺苍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1月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单位:旺苍县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4-01-12

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旺苍县妇幼保健院相应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护士(3名)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佳。

4、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5、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工作经历优先;取得护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1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报名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董老师:13684342868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旺苍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所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须真实准确,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个人情况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人事科将及时联系,请应聘人员确保个人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等待后续通知。

五、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由旺苍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各岗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范围: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形式:闭卷作答。

4.笔试分值: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60%。

(二)技能考核

1.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考核内容:操作考试

3.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测试等。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根据体检项目进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由医院统一安排。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医院支部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录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医院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医院纪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老师   13684342868

医院网站:www.wcfybjy.cn

单位地址:旺苍县东河镇环城北路(清江怡苑)


文章来源:旺苍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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