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寻甸县功山镇中心卫生院拟定于2023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在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指导下,医院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全面负责招聘工作。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在各类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寻甸县功山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四楼组织人事科4.资格证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由医院组织人事科办公室负责,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由医院院务会集体讨论后可不受比例限制开考。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满分为100分。2.考试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3.考试地点:寻甸县功山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四楼大会议室。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寻甸县功山镇中心卫生院院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若特殊情况达不到1:2比例面试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为1:1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2.面试时间:2024年1月12日8:30-11:30。3.面试地点:寻甸县功山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四楼会议室笔试、面试得分按50%、50%计算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2.依据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寻甸县功山镇中心卫生院院务公开栏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1.体检由寻甸县功山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2.若因考生无法联系或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3.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联系不上及通知后7个工作日未到岗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拟聘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录用后经医院人事科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3.试用期满,经院、科两级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功山镇中心卫生院组织人事科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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