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长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启事

发布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发布时间:2023-12-20

一、岗位需求

1.医学相关专业博士人才。

2.临床医技科室各专科学科带头人、专科带头人、学术(技术)骨干。

二、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合作,能全职在岗工作。

(五)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六)人际交往:能较好地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人际关系和谐。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人才具体条件、薪酬福利及其他待遇

(一)博士人才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享受梅州市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补贴约47万。

(1)5年内给予4000元/月生活补贴;工作满5年后且在梅购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2)安居保障。提供专家楼住房一套,或申请入住梅州市人才公寓。

(3)配偶安置。博士人才配偶在梅待业期间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配偶在市外工作且有意愿来梅的,上级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按照对等对口、岗位相近、人岗相适、双向选择、适度分批的原则进行接收安置。

(4)子女入学。新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梅州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分层次统筹优先安排学位保障就读,需从市外转入梅州市就读的,可享受转学优待服务。

3.除享受梅州市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还可享受医院博士人才有关待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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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科带头人

1.具体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的正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的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副高级职称要求为本科和硕士其中之一毕业于“双一流”大学,特别优秀者另行商议。

(2)要求正高级职称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职称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特别优秀及紧缺专业人才,另行商议。

(3)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

2.薪酬福利及其他待遇

(1)年收入不低于50万。

(2)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

(3)学科带头人在梅州城区无房产登记的,合同期内,提供一套住房。

(4)如配偶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岗位执业资格且需医院解决就业的,予以适当安排就业。              

(三)专科带头人

1.具体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硕士(或以上)学位的副高级职称。毕业于“双一流”大学优先,特别优秀者另行商议。

(2)要求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特别优秀及紧缺专业人才,另行商议。

(3)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地位。

2.薪酬福利及其他待遇

(1)年收入不低于40万。

(2)考核期内优秀,并能晋升正高者,后续考核期内年收入不低于50万。

(3)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

(4)专科带头人在梅州城区无房产登记的,合同期内,提供一套住房。

(四)学术(技术)骨干

1.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起点,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对于紧缺专业、急需人才,学历要求可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2)具有副高级职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3)要求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38周岁,身心健康。

(4)要求在医学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在医疗及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成绩。

2.薪酬福利及其他待遇

(1)按编制内职工享受同级同类人员薪酬待遇。

(2)学科带头人团队学术(技术)骨干,按照编制内职工享受同级同类人员每月发放薪酬待遇税前收入的基础上,再加发10%。

(3)一次性住房补贴:10万元。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推荐梅州市人才奖励计划。

(五)其他

对于符合医院学科发展需要的人才团队,引进方式和待遇标准另行商议。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引进人才申报表》(附件)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dyyrcg@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专业+岗位类型+姓名”,如“病理科+学科带头人+张三”。

(二)考核安排

1.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人事科对申请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科教科对近五年的教学、科研工作的实绩材料进行论证,做出考评,择优推荐。

2.粤东医院科教科组织学术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学术评定。

3.医院引进人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考核,提出推荐意见。

4.评审结果提交医院审批。

5.体检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者,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办理好离职相关手续后,按照我院入职报到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公园北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人事科

邮政编码:514700

联系人:王老师、钟老师

联系电话:0753-2828051

联系邮箱:ydyyrcg@163.com

医院官网:http://www.zssyydyy.cn/

医院介绍:http://www.zssyydyy.cn/yi-yuan-jie-shao.html

 

附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引进人才申报表.docx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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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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