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12-1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隶属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作为区域性医学中心,承担临床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是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级基地。
肇庆市中医院隶属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要,保障人民健康。运用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等各种诊疗手段,开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康复业务,为本地区提供高水平的中医专科服务,承担高等医药院校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隶属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医疗卫生和开展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肇庆市妇幼保健院隶属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隶属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以精神、心理专科为主,兼具老年科、蛇伤治疗、疼痛诊疗、司法精神病鉴定等综合服务,负责全市精神心理卫生防治工作,是全市精神卫生三级防治网络的核心,承担医疗、防治、康复、科研、教学等任务。
肇庆市皮肤病医院隶属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副处级公益二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开展麻风病、性病疫情监测、预防控制、科研、培训、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皮肤病防治、科研、诊疗工作。承担端州区、鼎湖区、肇庆高新区麻风病、性病疫情监测、防治、性病高危人群行为干预等工作。
肇庆市结核病防治所隶属于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业务指导工作,协助政府制定有关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承担端州城区结核病人的发现、诊断、治疗与督导等面上工作,是落实国家对肺结核病实施免费治疗政策的公共卫生机构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单位。
肇庆市中心血站隶属于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8个县(市、区)的无偿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检测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和医疗用血业务指导以及采供血区域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等工作。
肇庆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于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无偿献血日常工作;贯彻实施市政府制定献血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拟定年度献血工作计划,落实年度用血计划;负责制订辖区内采供血设置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献血工作;开展献血工作的宣传教育;承担全市医疗临床用血成本费报销以及开展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承担肇庆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肇庆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隶属于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拟订计生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制定需求计划方案;承担全市的计生药具信息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市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年度订单编制、物流配送,负责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项目”工作;以及局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招岗位99个,公招人数154人,其中设置6个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招聘副高级以上职称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含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往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具体岗位条件查看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对博士研究生或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3年12月24日。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8:30分—12月29日17:30分,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期、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网址:https://sydwbk.zqzhrs.cn:8081)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
(3)报考人员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
4.联系方式: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4号市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58-2853586。
5. 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只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其对应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地区为广东省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上传有关证明原件申请加分。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对符合资格初审要求的,另行通知参加笔试。对拟入围面试的考生,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对符合资格复审要求的,另行通知面试相关事宜。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的岗位,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普通招聘岗位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医学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等。试题分2套,报考医技类岗位(岗位代码为A开头的岗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题,报考非医技类岗位(岗位代码为B开头的岗位)的考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题。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考场和时间再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通过“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网址:https://sydwbk.zqzhrs.cn:8081)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
①报考专业技术七级以上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②普通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在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wjj/gkmlpt/mindex)发布,请考生留意电话或信息通知。
3.考试总成绩
(1)报考专业技术七级以上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2)报考普通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wjj/gkmlpt/mindex)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报考专业技术七级以上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的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报考普通岗位的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wjj/gkmlpt/mindex)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现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拟聘用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同意。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由于招聘单位急需用人,本次公开招聘周期为2-3个月,要求应聘人员于2024年第一季度入职到岗,因此上述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范围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和市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853347(肇庆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58-2853836(肇庆市卫生健康局机关纪委),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肇庆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下载:
3.附件3: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分申请书.docx
文章来源: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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