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招聘 宣讲会-温州医科大学就业网发布时间:2023-12-08
青岛大学医学教育与青岛城市相伴而生,历史渊源可追溯到1909年成立的青岛高等专门学堂,也称德华高等专门学堂。随着历史的变迁,先后经历了青岛医学校、青岛医科大学、青岛医学专门学校等不同办学时期。1946年成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山东大学医学院独立建院,成立青岛医学院,是我国创建最早的36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1993年,青岛医学院与当时的青岛大学、山东纺织工学院、青岛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立新的青岛大学。2015年12月,青岛大学进行教学科研单位调整,成立青岛大学医学部。2020年10月,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大学开启市校共建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新篇章。
现设有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5个学院和临床医学系、医学检验学系、医学影像学系、儿科学系4个学系;设有脑科学与疾病研究院、转化医学研究院、营养与健康研究院、创新药物研究院、数字医学与计算机辅助手术研究院、代谢病研究院、肿瘤精准医学研究院、神经再生与康复研究院、生物医学研究院、生物医药军民协同创新研究院、青岛大学神经精神疾病研究院等多个研究院和1个生物医学中心;设有9家直属附属医院,可提供优良的教学实习条件。
现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技术8个本科专业,临床医学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招收7年制(现为5加3一体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获评山东省高水平建设学科。临床医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医学影像专业、医学检验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特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和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6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型2个,博士专业学位领域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6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33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实现了医学学科博士点全覆盖。眼科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生理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骨科为国家级重点专科,有山东省一流学科学科5个,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2个、培育学科1个,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5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临床医学进入全球排名前3‰。
“十三五”以来,引进各类人才164人,其中国家特聘专家、国家杰青、国家特聘青年专家、青年长江、国家优青等人才以及首席教授、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等93人。目前,医学院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1 人,外聘院士 7 人,长江学者 4人,国家杰青 8 人,国家优青 3 人,中科院百人 2人,泰山学者 23 人,青年泰山学者19 人,山东省杰出青年3人,山东省医学领军人才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2 人,国家一级学会副理事长 4 人,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 10 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山东省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现有在校本科生4679人,硕、博士研究生2931人,留学生385人。
奋进中的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正聚集人才,建设创新高地,现面向海内外延揽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首席教授
学术造诣深厚,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能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引领学科建设、推动学校发展的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者、国家最高奖励获得者或相当和学术水平者。
(三)特聘教授
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相应特聘教授业绩条件。自然科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带头人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四)青年卓越人才
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暂行)》青年卓越人才的业绩条件,或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急需的优秀博士。自然科学年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五)青年博士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科生教学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应聘以上岗位,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为32周岁及以下,当年度出站博士后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
(六)全职博士后
1.特别资助类博士后
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近3年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达到青岛大学青年卓越人才业绩标准、或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世界前200名、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为国内双一流大学中的双一流学科的博士,近3年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一般资助类博士后
国内外知名高校近3年毕业、学术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项目资助类博士后
国内外高校近3年毕业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以上岗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一)中国两院院士:一事一议。
(二)首席教授:年薪80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国家省市人才奖励;12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300万元,非实验类1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0万元。平台建设经费根据需要提供,一事一议。配备团队、实验室;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三)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一:年薪约60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12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200万元、非实验类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40万元;配备团队、实验室;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
2. 特聘教授二:年薪约55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安家补贴1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00万元、非实验类6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30万元;配备团队、实验室;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
3. 特聘教授三:年薪约50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安家补贴8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50万元、非实验类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0万元;配备团队、实验室;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
4. 特聘教授四:年薪约38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安家补贴5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30万元、非实验类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5. 特聘教授五:年薪约33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安家补贴3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5万元、非实验类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四)青年卓越人才
年薪约25万元(税前)(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安家补贴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万元。
(五)青年博士
国家政策性工资;学校提供安家补贴2000元/月,累计发放36个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万元。
(六)全职博士后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34.6万元(税前);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29.6万元(税前);一般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25.6万元(税前);项目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18.6万元(税前)。
博士后在站期间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各类博士后支持计划资助及青岛大学科研奖励,与青岛大学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http://rlzy.qdu.edu.cn/index.htm(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启事发布起报名。
联系邮箱:yxbzzrsb@163.com、qdyxyzp@163.com(投递简历请注明:专业-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名称-中国博士人才网)
报名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学院或医学部组织人事办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青岛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直接递交材料报名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他方式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到应聘岗位电子邮箱,学校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再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按照省、学校具体安排执行,并适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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