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时间:2023-12-01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部,是一所设备先进、科室齐全、服务优良、集医教研防于一体、具有航空医学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也是全国民航唯一一所三级医院。作为中国民航航空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支持部门之一,承担着全国民航系统空勤人员体检鉴定、航空医学研究及民航体检鉴定医师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详见《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3.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人事档案完备;
5.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2024年简历投递系统”(https://jinshuju.net/f/tTZ82E)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
选择本人对应的招聘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止。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学历和专业要求,人事处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应聘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若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视情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科室考核和医院考核两个环节。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当天,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不再递补。
科室考核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各占5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直接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到60分(含)视为合格。各相关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各需求岗位的匹配度等条件,设置考试内容并组织考试。
人事处根据科室考核打分排序名单,每个岗位原则上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3的比例,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医院考核,根据通知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比例不足1:3的,现有的科室考核环节所有合格的人员均通知参加医院考核。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医院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原则上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拟聘用人选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和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递补时根据医院考核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个人信息、证件、资料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证件、资料,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2.招聘期间,我单位电话方式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保持通信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4.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老师
2.咨询电话:(010)85761364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76号院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人事处
4.邮政编码:100123
5.电子邮箱:job_mhzy@126.com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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